^^不好意思

老師~
罷免行政首長的權力是內閣制還是總統制~
還是都沒有~
那誰有權力可以罷免行政首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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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總統制中,以美國為例,行政首長就是總統;擔心兩黨制一天到在罷免總統,所以沒有罷免總統的制度,只有彈劾(如尼克森及柯林頓都曾差一點被彈劾成功);所以美國總統多只能透過四年一次的大選,由選民的選票決定是否連任,使總統擔負政治責任,但若己連任一次,通常就~~~沒輒了,因為不能再連任,所以第五年起就躺著幹都ok~
2內閣制中,有虛位元首及實權的內閣閣揆,如果要行政權易主就要國會發動倒閣(有內閣的國家才有倒閣的不信任案),所以一旦通過就要內閣集體請辭-除非因為錯誤政策或輿論壓力,才會閣揆自己請辭另找同黨的議員來擔任閣揆;須注意的是這不信任案一旦行使,內閣也可以提請元首解散國會來回擊,所以一般多黨制的聯合內閣較常行使,兩黨制的英國較少有此現象;所以德國多黨制現象己成立了一個特有制度,叫作建設性不信任案,即如果要投票通過倒閣,那要避免重選的空窗期太長,應在投票前先決定接替的人選.
3雙首長制,以法國為例,憲法裡明文說行政首長是總理,但由總統任命之.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,但沒有罷免總統的權力,目前的憲政慣例是總統一旦提起公投案沒過,則視同人民不再信任總統,總統依慣例請辭,而總理部分則比照內閣制方式,國會可以提不信任案來倒閣.但內閣也可以請總統解散國會.
4台灣的五院制-行政首長有人說是總統有人說是行政院長,憲法沒有明文說行政院長是行政首長,但有考古題大考中心命題的老師認為是(個人覺得有爭議),重點是台灣立法院可以提不信任案要求內閣總辭(即行政院正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下台),而總統部分,可由立法院提案通過,舉辦正副總統罷免案的公投;台灣也有彈劾制度,由監察院對政務官行使;立法院針對正副總統行使,提案後交憲法法庭

所以要台灣的行政院長下台方法有:
1總統直接免職,換新人
2立法院提不信任案通過
3行政院長自動請辭
4立法院刁難-如通過行政機關不喜歡的,或不通過行政院推動的法案,及預算案,使行政院長無法領導團隊施展理念,或有政策窒礙難行,逼退行政院長
5政黨輪替,遇總統大選前,內閣應集體總辭,待下屆總統再重新任免

要台灣總統下台方法
1立法院提正副總統罷免案通過,舉辦公投通過
2立法院提正副總統彈劾案通過,送交憲法法庭審理
3總統自動請辭
4總統四年一任時間到了,由選民的選票決定是否使總統連任,讓總統負起政治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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