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
我想請問一下:假設一個人犯了兩起重大的犯罪事件;而且假設現在還有死刑,那麼若這個人同時被判了死刑以及無期徒刑
這種情況下是只處以無期徒刑嗎?

感謝你的提問

就目前的刑法而言

過去的刑罰:考慮「連續犯」的問題,像是某人連續殺了十個人,只判處「連續殺人」一樣罪名,所以只判一個罪

現在的刑罰:一人如果觸犯很多罪刑時,各項行為分開判決,判決後再累加起來執行,只是有時罪真的太多了,有期徒刑五年、七年的一堆,加起來原則上最多一起執行共三十年

另外不管新或舊,以你的問題提到,若犯了兩大罪,分別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這個情況,要先知道一個刑法上的概念,即如果一人犯多罪,同時有很多個死刑和無期或有期徒刑時,則判決後交付檢察官去執行刑罰時,遇有一堆死刑只執行一個死刑;若沒有死刑,只有一堆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,也只執行一個無期徒刑,因為這些最重的生命刑或無期徒刑只要執行一次,其他的就無法同步執行。

故以你的案例來看,檢察官只會先執行一個死刑即可,而無期徒刑雖有判決,但不會再予以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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